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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:依法严惩通过虚假诉讼等骗套养老保险金

来源:新华网 编辑:admin 时间:2024-04-20
导读: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9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,2024年前3个月,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有1885件,其中一些案件与社保基金安全有关。检察机关办案发现,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

  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(记者刘硕)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9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,2024年前3个月,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有1885件,其中一些案件与社保基金安全有关。检察机关办案发现,一些违法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。

  据介绍,通过虚假诉讼、虚假劳动仲裁骗取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的案件,多为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来实现“补缴”养老金目的。一些违法行为人受利益驱使,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,或利用虚假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虚假劳动关系,以满足一次性“补缴”养老金的既定条件,进而获取本不应由其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。

  在一些案件中,有违法中介“职业化”参与,甚至形成了产业链。所谓“中介人员”为谋利,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,帮其寻找“虚构劳动关系”目标单位,伪造工资条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,为实施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出谋划策。有的直接参与、充当虚假诉讼的当事人,甚至勾结有关人员进行非法操作。

  部分社保领域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还容易衍生刑事犯罪。据介绍,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,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主要包括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。

  检察机关提示,任何违法违规骗取或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补缴养老金参保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,借助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形式参保缴费、办理退休、领取退休金等,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除清除缴费记录、没收补缴款、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,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。广大群众切勿轻信“代办代(补)缴社保”等非法中介人员之言,更不要虚构劳动关系、参与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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